1. 防水工程完工后应由施工单位整理四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,并认真进行自检,确认合格后再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定,然后方可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工程验收。 2. 工程验收分为资料检查和现场检验两部分。资料检查内容应按表1的要求进行。
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。中国防水施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版权所有 中国防水施工网 ( www.cnwpc.com )中文网址:中国防水施工网 客服QQ:341094957 24小时热线:0517-3053117,13915117017 Email:cnwpc@163.com 运营商:淮安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: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建议使用1024×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达到最佳效果 备案序号:苏ICP备05079458号